公正党地不佬国会议员潘伟斯今天到斯里阿南警区总部,会见警方,以了解“车震”短片拍摄者的调查详情。

他也敦促总检察署,若要提控“车震事件”两名主角,则应使用罚则较轻的法令,避免二人有牢狱之灾。

潘伟斯今天到斯里阿南警区总部,会晤当地警方约45分钟。

他较后在警局外召开记者会指出,警方承诺调查所有涉案者,包括拍摄、上传和散播视频者。

勿用377D条文对付

潘伟斯也呼吁总检察署,勿援引刑事法典377D条文来提控“车震事件”的两名主角,而是使用较轻微的控罪。

他希望两人获得改过机会,毕竟连较为轻微的偷窃或打人案,都可以罚款代替监禁。

“我没有说两名青年做的事情是对或错,这是由法庭判决的,从道德上可能我们可以说他们不对。”

”若今天我的孩子做了这件事情,我也会生气。但对我来说,若我的孩子因为这件事要坐牢或进感化院2年,我会更生气。”

“因为没有伤人、打人,或偷窃。这要坐牢两年似乎有点太重。”

罚则需符合比例原则

潘伟斯强调,“车震事件”两名主角或许应该负上些责任而受罚,但社会也有责任要求惩罚符合比例原则。

“试想象如果这两名22岁及17岁的少年,进去(监狱或感化院)2年,有句话说‘好人进去坏人出来’,这是社会要提倡的吗?我们应该给年轻人一个机会。”

“任何司法都一定要有仁慈。”

警方承诺调查拍摄者

潘伟斯也指出,警方如今承诺一定会调查拍摄者。

“所以我们等待调查结果。”

“警方也有透露,拍摄者肯定不是警察,有可能是当事人误以为他们是警察。”

网上爆出新山斯里亚南“车震事件”后,警方在上周四(6日)逮捕涉案的两名男女主角,并以《刑事法典》377D条文,即公共或私人场合进行猥亵行为的罪名来调查。

不过,部分人也质疑警方执法不公,没有调查和对付把拍摄和上传“车震”影片的人士。

昨天,潘伟斯发文告透露,两名当事人连同家属一齐寻求他的法律协助,并指控两名拍摄者在案发时假冒警察、威胁和跟踪他们。

斯里亚南警区主任素海米今天接受《当今大马》采访时证实,已传召两名摄录者录口供,同时准备建议检署提控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