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案通缉犯刘特佐的前亲信卢爱璇掉转枪头,以控方证人身份出庭连连爆料。她称,刘特佐曾威胁她一旦回马,就会让她“活在地狱”。

卢爱璇也是前一马公司法律顾问。她今天在法庭上供称,在刘特佐的威胁下,她一直到去年才下定决心离开泰国曼谷,返回马来西亚。

她说,若非刘特佐威胁,她本来会更早回马。

“基本上,刘特佐发誓,如果我回到马来西亚,他要让我的生活变成地狱,并动用他的一切资源和力量,让我有一个悲惨下场。”

“我当时没有工作,只能靠资金生活,每八或九个月,刘特佐就会派个陌生人给我资金,每年2500美元(约1万1964令吉75仙)。”

“我必须依赖一个发誓要让我的生活变成地狱的人,实在可悲,但我别无选择,只能想办法生存。”

声称无意潜逃

卢爱璇表示,出于担心人身安全,她必须找到安全的方式回马,不让刘特佐知道。

在副检察司迪巴(Deepa Nair Thevaharan)的盘问下,卢爱璇说,当她于2018年4月的第14届全国大选前离马时,并没有潜逃意图,不料之后却在曼谷居留了5年直至2023年。

她指,在泰国逗留期间,看到一马案泄密人祖斯多(Xavier Justo)遭逮捕和监禁的情况,因此她选择留在曼谷以免危及自己。

她说,在试图返回马来西亚时遇到许多困难,最终其律师成功协商,让她于去年7月通过安全通道返回马来西亚。

此案听审法官是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并将于本周五续审。

今天较早前,卢爱璇供称,在2012至2013年期间,她曾在纳吉的住家门外,将一马公司文件递交给刘特佐。

她也供称,刘特佐曾向她声称,他掌握证据足可证明其所作所为,皆获得纳吉的授意;更供称所谓的阿拉伯捐款信函其实是刘特佐所准备。

从刘特佐同伙转为证人

卢爱璇曾任一马公司法律顾问与集团策略执行董事,也是本案通缉犯刘特佐的同伙。

卢爱璇在一马公司丑闻曝光后,潜逃多年后,终于7月7日落网

她被捕后表明,愿配合调查和协助追索一马公司资产。

纳吉在本案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7000万令吉,另外21项罪名则为接收与转移非法收益。

在4项滥用职权的控罪中,纳吉被控于2011年2月24日至2014年12月19日期间,在吉隆坡武吉锡兰的大马银行犯下罪行。

至于21项洗钱罪名,纳吉被控于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8月30日期间在同一家银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