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点21分更新

联邦法院裁定丹州伊刑法16项条文违宪无效不到两个月,丹州议会今日决议,重新制定相关的16项条文。

丹州议会今日通过伊党默罗州议员万罗西米(Wan Rohimi Wan Daud)所提呈的是项动议。

议长莫哈末阿玛(Mohd Amar Abdullah)宣读动议内容指出,丹州议会就联邦法院废止《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令》的16项条文感到遗憾和失望,并呼吁重新拟定这些条文。

这项动议最终经过三名州议员发言辩论后,获得通过。

符合动议三要素

莫哈末阿玛解释,是项动议符合三项要素,即具体且重要、符合公共利益、有急迫需要,因此予以采纳以提呈议会审议。

“许多人支持。我审视了这份提案,发现这份提案符合三项条件,即具体且重要、符合公共利益、紧迫。”

“因此,我接纳这份提案。”

万罗西米随后将动议提呈到州议会。

设立特委会审视

另外,掌管伊斯兰事务的丹州行政议员阿斯里(Mohd Asri Mat Daud)在州议会会议结束后表示,他们在重新提呈被废止的丹州伊刑法16项条文之前,将设立一个特别委员会,审视相关条文。

“我们将(把16项条文)重新带上州议会。所以,我们相信在一切完成后,将提呈给丹州苏丹。”

不过,阿斯里没有说明上述特别委员会什么时候开始,只是说最快会在开斋节之后。

2月9日,律师聂依琳母女成功挑战《2019年丹州伊斯兰刑事法令》的16项条文违宪。

联邦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为首的联邦法院九司,以八比一的票数,定聂依琳母女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