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今天续审。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再度指控,前一马公司法律顾问卢爱璇给予的证词,是为了自保。

然而,逃亡多年后于去年回国的卢爱璇否认这项指控,并重申自己只是陈述一马公司的真实状况。

沙菲宜今天在吉隆坡高庭,交叉盘问卢爱璇关于一马公司在2010年签署穆拉巴哈(Murabaha)融资计划的协议,以致该公司损失近10亿美元(47亿3000万令吉)的证词。

卢爱璇随后供称,根据她的回忆,这项交易的所需文件是由一马公司案的逃犯刘特佐,交给时任首相纳吉签署。

不过,沙菲宜认为,卢爱璇的供词乃道听途说,因为她在证词中声称,她是从刘特佐那儿获知此事。

沙菲宜:你的声明是为了自我开脱,因为你一直面对严重的调查,这是为了自保,挽救刘特佐和其他人。

卢爱璇:我不同意。我告诉法庭发生了什么。

承认正遭一马公司起诉

沙菲宜随后提醒卢爱璇,一马公司正起诉她涉嫌参与错误转移基金的行动,而她也证实自己遭到起诉。

当沙菲宜问她是否已经针对有关民事诉讼提呈抗辩书时,她回答说,她会在适当的时候这样做,并将与其法律团队商讨有关诉讼的事项。

然而,她同意沙菲的观点,即一马公司与沙地石油国际有限公司的数十亿合资计划是场“彻底的骗局”。

此前,卢爱璇曾供称,刘特佐威胁她说,如果她去年离开泰国回马来西亚,他就会让她“活在地狱”。

她也否认,自己与反贪会和检方达成协议,以作证指控纳吉。

此案听审法官是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案件将于明早续审。

纳吉在本案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罪名则为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的非法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