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首相阿末扎希签署宣誓书,力证纳吉获得的特赦包括了居家服刑,引发热议。首相安华强调,扎希是以巫统主席身份入禀该宣誓书。

安华今午在加影一清真寺祈祷后,回应扎希的宣誓书时说,政府不会干涉特赦局的决定。

他指,国家元首在特赦局会议上的决定是最终决定,不可挑战。

“他(扎希入禀宣誓书)是以巫统主席的身份,而总检察长代表特赦局。”

“我们坚持认为所有涉及马来统治者的决定都不可挑战。我不愿进一步评论,因为这一直是我们(政府)自独立以来的原则。”

特赦局权限安华拒评论

询及所谓的特赦令附录,安华拒绝置评,并提醒那属于特赦局管辖范围。

“此外,(王室特赦事宜)是国家元首和各州马来统治者的绝对权力。”

“所有方面应接受这一事实,并继续努力确保国家和平、稳定和发展。”

扎希称读过特赦令附录

根据前天的法庭审讯,阿末扎希在4月9日向吉隆坡高庭入禀宣誓书,提及他曾读到志期1月29日的特赦令附录,而这份文件允许纳吉居家完成剩余的刑期。

扎希在宣誓书中点名东姑扎夫鲁,其他政府成员及彭州大臣旺罗斯迪也看过特赦令附录的副本,可以作证。

不过,东姑扎夫鲁较后发文告说,扎希的证词有误,他将入禀法庭,以寻求纠正扎希在证词中所提到的错误。

纳吉因SRC案罪成而获判入狱12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惟后来获特赦局减刑,而刑期减半至6年,罚款金额也减少至5000万令吉。

不过,纳吉4月1日入禀高庭,声称国家元首在特赦他的时候,除了刑期减半和罚款减低,其实也包括允许他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剩余的6年刑期。

他要求法庭谕令七造说明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特赦令附录存在与否。

纳吉还寻求发出另一项职务履行令,如若特赦令附录确实存在,则所有答辩人或其中一名答辩人必须立即予以执行,将他从加影监狱转移到他位于吉隆坡的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