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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隧道案的证人弹劾申请续审。控方关键证人查鲁解释,他当初没有向反贪会提及前槟州首长林冠英索取海底隧道项目未来10%利润的事情,因为当时的调查对象不是林冠英。

他重申,他在2018年3月向反贪会提供口供时没有提及林冠英索贿的事情,因为反贪会当时调查对象是商人加纳拉惹(G Gnanaraja)。

查鲁(Zarul Ahmad Mohd Zulkifli,上图)为Consortium Zenith建筑有限公司(CZCSB)高级执行董事,在本案中以控方第23名证人出庭。

他今天接受被告林冠英的律师雷尔交叉盘问时,发表上述供词。林冠英申请弹劾查鲁,声称查鲁口供前后不一因此不可信。

雷尔:在这(2018年给MACC的口供)中,没有提到10%(未来利润)吗?

查鲁:他们叫我专注在加纳拉惹。

雷尔:不,(请)专注(你2018年的)这份口供。

查鲁:是的。口供中没有提到(10%未来利润的事情)。

然而,查鲁强调,他坚持他2021年12月在吉隆坡地庭所给的口供,即林冠英开口索讨海底隧道项目未来的10%利润时,他深感震惊。

法官择719续审

加纳拉惹于2019年4月3日在沙亚南地庭被控于2017年三次欺骗查鲁,以致查鲁相信他拥有必要的政治联系,足以中止反贪会针对自己的调查。

加纳拉惹于2020年12月23日在法庭承认了公司法第218(1)(A)条文下的交替控罪,被判罚款23万令吉。

查鲁和加纳拉惹都是林冠英海底隧道贪腐案的控方证人。

吉隆坡地庭法官阿祖拉(Azura Alwi)择订7月19日续审。

林冠英被控于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期间,在光大28楼的槟州首长办公室,利用首长职位收取330万令吉的贿赂,以协助发展商查鲁的公司获得总值63亿4138万3702令吉的建筑工程合约。

第二项控状指出,也是行动党主席的林冠英于2011年3月在吉隆坡一家酒店,向查鲁要求其日后盈利的10%,作为协助该公司获得工程合约的酬劳。

林冠英也面对另外两项控状,指他致使两块总值近2亿零880万令吉的槟州政府土地,脱售给两家被指与海底隧道工程有关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