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三司今年1月裁决特赦令附录存在,进而批准前首相纳吉的居家服刑司法审核上诉申请。随着总检察署提出上诉,联邦法院明天将审理准令申请。

根据《马新社》,法庭系统的最新记录显示,总检察署是于2月4日提交上诉通知书,联邦法院则择定明早9点在1号庭,审理上诉准令申请。

纳吉因SRC案罪成而获判入狱12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但他后来获得特赦局减刑,刑期减半至6年,罚款金额也减少至5000万令吉。

不过,纳吉4月1日入禀高庭挑起司法审核,声称时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特赦他的时候,除了刑期减半和罚款减低,其实也包括允许他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剩余的6年刑期。

他要求法庭谕令政府等七造说明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特赦令附录存在与否,并要求政府让他以居家拘留的方式服完剩余的刑期。

称苏丹告知确有特赦令附录

7月3日,吉隆坡高庭驳回纳吉的诉讼准令申请。高庭法官阿玛吉星当时裁定,所有证据显示,所谓的特赦令附录只是道听途说,不足以证明真的有这份国家元首签署的文件。

纳吉较后向上诉庭提出上诉申请,以期推翻高庭的裁决。

纳吉儿子尼查随后向法庭提呈宣誓书,声称苏丹阿都拉曾告诉他,相关特赦令附录确实存在。

纳吉律师团后来也向法庭提呈彭亨王宫所发出的信函,证实苏丹阿都拉作为第16任国家元首,确曾发出相关特赦令附录。

1月6日,上诉庭三司以二比一的票数,批准纳吉的上诉申请,谕令吉隆坡高庭聆讯纳吉寻求居家服刑的司法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