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昨日报道,政府去年8月已向美国申请引渡高盛集团前董事雷斯纳。对此,前首相纳吉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谴责总检察署隐瞒此事。

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今天通过其律师事务所Shafee & Co发文告,反映不满。

“令人费解的是,总检察署在9个月前就提出引渡请求,但直到纳吉一马公司案抗辩环节结束后的第二天,才向法庭、辩方或公众透露此事。”

“长时间未透露此事,意味着(检方)在审判的关键阶段隐瞒有关请求,剥夺了辩方可能掌握的重要信息,特别是雷斯纳(Tim Leissner)承认行贿的官员身份。”

“如果辩方早知此事,定会有大大利于纳吉的辩护,进而证明纳吉无辜。”

另一名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Roger Ng Chong Hwa)在美国因洗钱罪被判刑10年后,很快便引渡回马来西亚。

促公布引渡详情

沙菲宜提醒,由于雷斯纳(上图)曾承认行贿一马公司和政府官员,纳吉于2021年10月27日曾向反贪会投报,要求引渡雷斯纳到马来西亚。

此外,他说,反贪会官员诺艾达(Nur Aida Ariffin)在交叉盘问时承认,不知该投诉报告的下文。

沙菲宜补充,纳吉在去年12月6日供证时也曾提到,执法机构没后续行动。

“我们代表当事人促总检察署和政府,真诚地推动引渡雷斯纳(的程序)。”

“我们也促当局公布每一步行动的完整时间表。政府和美国当局的完全透明度对于消除公众疑虑非常重要,并彰显司法是公正的,而非基于政治便利。”

“纳吉始终愿意配合一切真诚的努力,将雷斯纳带到马来西亚法庭,并将整个真相呈现于国家面前。”

纳吉一马公司案抗辩环节于本周二(6日)结束,辩方期间共传召了26名证人出庭。

纳吉在此案被控25条控罪,包括4项滥权及21项洗钱罪名,案情涉及一马公司被挪用的的22亿7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