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第二SRC案的“释放但不等同无罪”发展,引起民间反弹。总检察署强调没有必要文件证据下,他们“别无选择”,只能等待纳吉一马案审结,释放这些证据。

总检察署昨晚发文告指出,第二SRC案审讯所需要的具体证据,跟首宗SRC案和一马公司案重叠。

“检方提出延期申请,是因为当时首宗SRC案件仍在高庭、上诉庭和联邦法院审理中,直至2023年3月31日才彻底审结。”

“与此同时,一马案件也开审了,而首宗SRC案件尚未完成。两宗案件皆涉及(同样)一些关键文件,第二宗SRC案也必须使用这些文件。”

“有关文件对第二SRC案至关重要,检方除了等待这些文件外,别无选择。这意味着必须等到一马案审讯完结。”

否认提控存在缺陷

总检察署在昨晚文告进一步说明,检方此前申请展延第二SRC案审讯,是为了搜集所有与案件相关而且将呈堂的文件。

它也否认针对纳吉的提控存在缺陷。

“案件延迟并非蓄意,而是为了确保证词文件没有问题。”

“我们始终维持最高标准与品质,以符人民的期待。”

尊重高庭DNAA裁决

“然而,总检察署尊重高庭的决定,并将在采取下一步行动前,全面评估和考量所有层面。”

纳吉在第二SRC案面对三项洗钱罪,但吉隆坡高庭昨天较早批准纳吉的申请,给予他“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的裁决。

所谓DNAA,意味着被告暂时免于控罪,但若日后检方有需要,仍可重新提控。

高庭法官慕尼安迪(K Muniandy)裁决时表示,自2019年以来,第二SRC案拖延了六年,期间未有任何证人供证,仅经历多次展延,显示检方并未准备好展开审讯。

“检方目前仍未准备在短期内开审此案,因为尚未取得和整理好关键文件作为证据。这场漫长的等待已成为被告的沉重负担,也剥夺了他获得及时和妥善解决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