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主张政府无需为在职移工规定最低薪资与公积金缴纳,持续引发反弹。公民组织妇女力量要求他为自身在国会的言论道歉。

妇女力量(Tenaganita)执行长葛若琳(Glorene A Das)批评林冠英的说法不负责任,合理化劳动剥削和加剧对移工去人性化。

“这不仅是麻木不仁,更是强化对移工的去人性化,合理化雇佣中的剥削行为,根本背离正义和平等的原则。”

林冠英(上图)昨日在国会下议院辩论第13大马计划时宣称,马来西亚不受联合国或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制约,政府无需为在职移工强制规定最低薪资1700令吉与公积金缴纳2%。

他表示,最低薪资与公积金缴纳的规定,应当仅适用于新聘移工,在职移工原本就是按照既有合约受雇。

“最低薪资并非奢侈”

葛若琳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提醒,马来西亚经济倚重移工,尤其是在建筑、制造、种植、食品加工、清洁等领域。

她也援引妇女力量多年来录得的个案,指出移工普遍面对拖薪、无偿加班、危险工作环境等问题。

“最低薪资并非奢侈,而是对结构性剥削的基本防线。”

“若不让移工享有雇员公积金,就是剥夺他们退休的尊严,以及长期获得保障的权利,而雇主与企业却持续从他们的劳力中获利。”

妇女力量在今年2月就曾建议政府出台分级公积金缴纳率,以便更好地保障移工权益,而非让他们受制于2%的固定缴纳上限。

此外,葛若琳指出,在工厂、农业、食品领域就业的女性移工面临着更为严重的剥削,受性别歧视、性骚扰、同工不同酬的影响更深。

“剥夺她们的最低薪资待遇,是在持续性别化经济暴力。”

他补充,排除在职移工获得最低薪资与公积金缴纳,只会助长“利润优先于人民”的资本主义思维模式。

她也重申,妇女力量长期呼吁加强执法,以严惩少付或拖欠工资的雇主。

尽管马来西亚为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却仅签署了10项基本公约中的8项,其中包括有关同工同酬的1951年公约。

该公约禁止基于性别的薪资歧视,而大马也批准了至少另外3项适用于所有劳工、无分国籍的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