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90个非政府组织和团体聚集在一起,反对近期提呈的《都市更新法案》,批评其不公平、缺乏法律依据,并且会影响屋主权益。

这些非政府组织今日在八打灵再也召开记者会发表联合文告说,“我们要求政府撤回该法案,并暂缓所有城市更新发展计划,直到制定出更公平、全面的法律为止。”

出席记者会的团体包括捍卫自由律师团(LFL)、代表75个协会的吉隆坡居民可持续发展行动联盟(KLRA+SD)、PJ Sejahtera以及全国购屋者协会。

另外,大马消费人联合会(FOMCA)、气候紧急联盟有限公司以及战略分析与政策研究所(Insap)也支持这些团体。

这些团体在联合文告表示,尽管房地部与利益相关者举行了108场咨询会,但最终的法案草案与饱受批评的原始版本几乎没有差别。

“而且,在3月31日反馈期限截止后,未经过适当讨论,法案仍然被提呈,完全无视各方提出的意见。”

它们说,提出的多方对话会请求同样被忽视。

反对75%同意率门槛

就拟议法案内容而言,这些团体反对以75%同意率作为重建项目的门槛,强调这意味着反对的25%业主会在第486号法令下将受对付。

“这意味着,即便那些反对有合理理由的人,也会受到惩罚,例如获得更低的赔偿,或被强制驱逐出社区。”

“这违背了《联邦宪法》,尤其是第8条和第13条所保障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及拥有财产权的权利。”

它们也质疑法案中“城市更新”的定义,认为范围过于宽泛,几乎涵盖所有类型的不动产。

“这一问题因现有法律缺乏对屋主的强有力保护机制而更加严重。”

“即使在现阶段,我们也没有完善的制衡机制,让发展商可以在当局的协助下强势推进。”

“而《城市更新法案》只会让情况更加恶化,因为它会赋予发展商更多‘武器’,可借助该法案和第486号法令推进项目。”

上周四,《都市更新法案》提呈一读,而房地部长倪可敏表明,该法案将按原定时间在国会继续闯关。

此前,倪可敏已透露,《都市更新法案》的二读和三读定于8月27日,并称有关法令将确保马来西亚的城市发展朝向永续、先进、繁荣和包容的新方向。

6名公正党国会议员上周四要求将二读展延至下一次会议提呈,并获得国盟国会议员支持。他们也对同意门槛的设定表达忧虑,认为应当提高。

公正党梳邦国会议员黄基全建议,合理的同意门槛应该更高,楼龄超过30年的建筑应设为85%,楼龄低于30年的建筑应设为90%,这样才能保障社会住房租户的权益,也就是弱势群体的权益。”

《都市更新法案》建议的同意门槛,是30年以下建筑需80%业主同意,30年以上建筑需75%业主同意。至于不安全或废弃的建筑,则只需简单多数,即51%业主同意即可启动都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