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登记局否认在七名归化球员的公民权审批过程中串通伪造文件后,行动党法律局主席蓝卡巴呼吁警方调查此事。

蓝卡巴今日发文告要求总警长说明,警方是否已向涉事球员及其他相关官员录供,尤其是有报道指其中一名球员已返回原籍国。

“既然国际足联(FIFA)的调查结果指向伪造行为,那么显然有必要展开调查,以确定该结论是否有根据;若属实,则必须追查伪造行为的责任方。”

“在这种情况下,调查显然必须包括向所有参与相关公民申请及批准过程的各方录供,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球员本人,以及国民登记局官员,他们至少会是潜在证人。”

蓝卡巴强调,必须展开调查,以确定国际足联关于伪造文件的指控是否成立,以及当局是否可能触犯《刑事法典》第200条文有关伪造资料的罪行。

“警方必须对这起足球员公民身份丑闻展开全面、透明的调查,因为此事已引起广泛公众关注,并对国家声誉造成损害。”

“公众理应得到交代,当局必须毫不畏惧、毫不偏袒地尽快展开调查。”

登记局否认串通伪造文件

前天,国民登记局的高层消息表示,该机构仅在七名归化球员的公民权审批过程中扮演角色,未涉及国际足联所谓的“伪造文件”行为。

上周四,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丁在国会下议院表示,他是已依据宪法赋予的权力,批准7名外籍球员获得马来西亚公民身份。

赛夫丁指出,宪法第20(1)(e)条文赋予内政部长酌情权,以考虑外籍人士的入籍申请,尤其是在居留年限方面。

“根据第20(1)(e)条文,‘居留’的定义可包括申请人虽人在国外,但仍被视为在马来西亚境内居留的情况。”

他强调,7名球员皆已符合法律规定的入籍条件,包括掌握马来语的基本能力。

根据赛夫丁的说法,国民登记局也对他们进行了基本马来语测试,并确认他们具备足够的语言能力。

不过,人权律师艾力保森指责赛夫丁误导国会,错误引用宪法第20(1)(e)条文,为7名外籍球员入籍辩护。

他表示,赛夫丁所引用的法律条文,其实是关于在申请公民身份时,如何计算申请人已在马来西亚居住的年限。

祖父母非生于大马?

国际足联的判决书裁定,不若大马当局所宣称,获得授予大马公民身份的7名“归化球员”,他们的祖父母是并非出生在马来西亚。

国际足联指出,他们取得相关的原始文件,证明大马7名“归化球员”的祖父母其实出生于其他国家,因此怀疑马方造假。

同时,国际足联也质疑国民登记局对这些球员所谓的“马来西亚血缘”验证,因为对方由始至终未获得原始文件。

然而,大马足总表示,其严肃看待判决书的若干结论,尤其是球员“获取伪造文件”或“蓄意规避资格规定”的指控,同时国际足联至今未能提供任何支持这些指控的证据。

大马足总也说,他们已备妥好文件以立即提出上诉。

它也声称,这次问题源于行政失误,其职员意外上传了球员经纪人的文件,而不是登记局所发出的官方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