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七年302个审讯日,前首相纳吉一马公司案将于12月26日下判。

《马新社》报道,承审法官柯林是在辩方尚未完成结案陈词的情况下,定下了上述下判日期。

辩方律师沙菲宜当时请求在周五礼拜以后继续口头陈词,而柯林拒绝了这项请求。

“辩方能够继续陈词到11月4日……我知道会延续到11月4日,但我现在可以说明,我会在12月26日宣判。”

沙菲宜询问,“是节礼日吗?”

柯林给予了肯定的答复,并将11月4日定作沙菲宜完成结案陈词的日期。

检方已于昨日完成结案陈词。

纳吉在本案中被控以25项罪名,其中4项为滥权罪,21项为洗钱罪,涉及金额一马公司的22亿7000万令吉。

柯林于去年10月30日裁定,纳吉在本案中的所有表面罪名成立,须出庭抗辩。

除了沙菲宜,纳吉代表律师还有沙塔尼(Tania Scivetti)、旺阿兹万艾曼(Wan Azwan Aiman Wan Fakhruddin)。

检控官为卡玛巴哈林、阿末阿克兰、慕斯达法、迪巴、娜迪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