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6点26分更新

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的失信案今天续审,不过联邦法院三司却罕见地暂停审讯,指示控辩双方“反思和重新考虑”。

《马来邮报》报道,领审的上诉庭主席阿布巴卡(Abu Bakar Jais)告诉控辩两方,经过两天的陈词,以及审阅了高庭和上诉庭的大量书面论点和先前的判决后,各方理应退一步,重新评估各自的立场。

阿布巴卡更以曲棍球比喻说,法院给予双方“冷静期”,让他们考虑是否维持各自的上诉或辩护立场。

“当裁判觉得球员没有按规则比赛时,会勒令他们离场几分钟以冷静下来,之后才回到球场。”

“我要求双方回去,反思你们的陈词,然后把你们的立场告诉我们。”

“你们是否仍强烈地认为,这个上诉应由本庭裁决,或者你们需要重新回顾和检视一切?”

暗示控方应该内部检视

阿布巴卡(下图)强调,他期望双方,尤其是控方认真对待本次指示。

阿布巴卡更以自己过去担任副检察司的经验表示,一般上,总检察署会在决定继续或撤回上诉前进行内部检视。

“如果检视案件后,你们仍然相信可以证明你们的上诉,那就继续。但如果你们检视一切,觉得没有太多实质内容,那就通知法庭(说不要继续)。”

联邦法院三司也给控方的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兰(Ahmad Akram)一周时间,以提交额外的书面陈词,此后另有一周时间给辩方检视和回应,以及双方向法庭说明自己的立场。

法院说明,如果届时没有回应,则他们将着手准备和宣判裁决。

阿布巴卡说,“三名法官都会撰写判决理由……而是否允准上诉,将取决于这三份判决。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限制控辩双方回复的天数。”

“你在哪里不关我们的事”

针对控方要求厘清时,阿布巴卡重申,双方应把握机会,重新评估各自继续上诉的理据。

“以前也发生过,上诉有时会被撤回。所以反思,然后(把决定)告知我们。”

当辩护律师希山询问,若法庭决定继续审理,是否可定下各方都可以接受的日期时,法官则幽默地给予拒绝。

“我们定下裁决日期时,只是为了通知各方。你是否在加勒比海或某个异国情调的地方,不关我们的事。我们将照常宣读裁决。”

除了阿布巴卡,本案其他两名承审法官是联邦法院法官仄鲁直玛(Che Mohd Ruzima Razali)和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

控方代表是旺沙哈鲁丁(Wan Shaharuddin Wan Ladin)副检察司,并由阿末阿克兰(Ahmad Akram)和法拉艾兹琳(Farah Ezlin Yusop Khan)副检察司从旁协助,赛沙迪的代表律师则为郑宝德、安美嘉、纪伟伦(Kee Wei Lon)和林伟捷(Lim Wei Jiet)等。

证人取钱时无不诚实行为

《马新社》报道,较早前,郑宝德向法院陈词表示,其当事人并未从土青团受托保管的100万令吉资金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也无意给土青团造成损失,或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

“这100万令吉是为土青团的各项计划拨款的,例如冠病疫情援助、开斋节、斋戒月和福利。”

他指出,上诉庭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表明,土青团时任助理财政拉菲克哈京(Rafiq Hakim Razali,控方第13号证人)在提取这100万令吉时存在不诚实行为,而拉菲克本人也表明,他并不知道提取那100万令吉是错误的行为。

针对刑事法典第403条文(滥用资金)的控罪,郑宝德指出,该指控存在缺陷且毫无根据,因为它没有说明被挪用的资产属于除答辩人以外的任何其他方。

他说,上诉庭在下判时没有犯下法律上的错误,因为刑事法典第403条文的基本罪行没有得到证实,因而洗黑钱控罪也无法成立。

“上诉庭认定控方未能举证证明答辩人的所有控罪表罪成立,并无任何可上诉的错误。”

高庭在2023年11月9日宣判赛沙迪4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罪成,并处以监禁7年、鞭笞两下和罚款1000万令吉的刑罚。

针对赛沙迪的上诉,上诉庭于6月25日推翻高庭裁决,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