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版本还不如雪槟,6议员促大修资讯自由法案
6名公正党国会议员要求政府大幅度修订提呈一读的《2026年资讯自由法案》,因为现有草案难以令人满意,甚至不如雪兰莪及槟城的资讯自由法令。
梳邦国会议员黄基全表示,虽然他们支持在联邦层面制定资讯自由法,但目前版本的法案未能充分推动透明、问责及开放原则。
“现有草案未令人满意,也未达到制定资讯自由法的精神和目的。”
6名公正党国会议员要求政府大幅度修订提呈一读的《2026年资讯自由法案》,因为现有草案难以令人满意,甚至不如雪兰莪及槟城的资讯自由法令。
梳邦国会议员黄基全表示,虽然他们支持在联邦层面制定资讯自由法,但目前版本的法案未能充分推动透明、问责及开放原则。
“现有草案未令人满意,也未达到制定资讯自由法的精神和目的。”
根据《新海峡时报》,他是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举行记者会时,如此表示。
参与联署的另外5名国会议员分别是:丰国会议员西柯沙文(S. Kesavan)、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李健聪、巴西古当国会议员哈山卡林(Hassan Abdul Karim)、旺沙玛珠国会议员查希(Zahir Hassan)和安邦国会议员罗兹雅(Rodziah Ismail)。
监察专员法案不见踪影
黄基全指出,虽然雪兰莪及槟城的资讯自由法令仍存在不足,但整体而言明显优于目前的联邦法案草案,因此应作为重新起草法案时的参考蓝本。
他也促请政府拟定较完善的《监察专员法案》(Ombudsman Bill),并与《资讯自由法案》一同提交给新的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审议。
“《资讯自由法案》的设计,是要与《监察专员法案》共同运作,而该法案在《资讯自由法案》中多次被提及。然而,国会议员至今仍未看到这项法案。”

昨日,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上图)宣布,政府将把《资讯自由法案》提交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进一步审查。
公民社会组织欢迎这项决定,但同时警告,法案中拟议的刑事处罚条文可能会令记者感到压力,打击吹哨者举报意愿,并削弱调查新闻工作。
委至少一人加入特委会
黄基全表示,6名国会议员欢迎政府将法案交由特委会进一步审议,但要求委任他们中至少一人为委员会成员,以确保他们的担忧及公民社会组织提出的问题,能够直接获得反映。
他们提出的主要问题包括:《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等保密法律仍占主导地位、资讯公开豁免范围过于宽泛、缺乏具实际意义的公共利益测试(public interest test)、对申请人及资讯申请设置限制、缺少独立的上诉机制。
黄基全也批评政府的立法程序,指有关法案直到昨天早上10点才摆放在国会议员桌上,而在没有实际法律文本下进行的咨询,实际上很难让各方提出有意义的意见。
他说,政府应至少在提呈法案两周前,把草案交给国会议员和利益相关方,让各方能够更早发现问题并提出修正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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