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在明天提呈动议,把《2026年资讯自由法案》提交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以通过与国会议员和利益相关者交流,更全面探讨该法案。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今天发文告说,政府关注民间社会组织和利益相关者,对该法案的多个层面提出的各种意见。

“相关看法反映各方共同承诺,确保即将制定的法律真正符合改革目标,并遵守最佳实践。”

《马新社》引述阿莎丽娜说,制定该法案是昌明政府推行体制改革的一部分承诺,以加强透明度、问责和良好治理,并增加人民有序及依法获取政府官方信息的渠道。

她指出,该法案提呈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研究之举,符合昌明政府在推动重大及复杂体制改革时的做法,以确保所建立的法律框架全面、平衡,并受人民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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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团批评有严重缺陷

较早前,阿莎丽娜把该法案提呈国会一读,并告知将在本次会议进行二读。

《2026年资讯自由法案》旨在提供程序机制,以监管民众向公共机构申请获取信息的要求,并规定任何年满18岁或以上的大马公民,皆符合资格提出书面申请,以获取相关官方信息。

然而,此机制保留现有的保密法律的优先地位,不适用于在《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88号法令)之下的信息,以及根据任何书面法律禁止披露或受保护的其他文件。

一众公民组织早前表示,对政府打算提呈一读的法案版本深表失望,指法案存在严重缺陷为人权倒退,要求撤回法案移交特委会逐条审议。

众组织指出,法案所规定的限制性行政程序远低于国际人权标准,更进一步削弱知情权的核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