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公民组织支持政府把《2026年资讯自由法案》提交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审议的决定,但提醒过程须透明,且不能拿来当成拖延改革的借口。

第19条款组织、独立新闻中心和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 Center)今天发文告,欢迎政府决定在《2026年资讯自由法案》昨天于国会完成一读后,根据国会下议院议会常规第81(1)条文,将这项备受批评的法案提交给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PSSC)审议。

“我们注意到,这项决定是回应公民社会组织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要求,因为该法案存在诸多重大缺陷。”

“现有的《资讯自由法案》不仅削弱了人民知情权的根本基础,更助长了保密文化,而非推动透明与开放。”

尽管欢迎这项决定,他们强调,唯有特别遴选委员会的审议过程透明、包容、具参与性,并真正愿意全面检讨和改善《2026年资讯自由法案》,这项决定才具有真正意义。

他们也认为特别遴选委员会须跨党派组成,纳入朝野双方代表,以符合国会程序并提升公信力。同时,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人权、资讯获取权或民主治理方面的经验。

“此外,委员会主席的人选应足以建立公众信心,体现国会落实跨党派监督的决心;委员会成员组成也应兼顾政治平衡、性别多元,以及西马、沙巴和砂拉越的代表性。”

需全面检讨法案

联署组织也呼吁,特别遴选委员会全面检讨法案,包括其适用范围、豁免条文、主动公开资讯义务、上诉机制、监督制度、资讯可及性、处罚规定、公开时限,以及其与《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及其他保密法令之间的关系,确保这些法律不会削弱法案的实际效力。

“法案的实质审查应参考国际标准、公民社会提出的资讯权示范法案,以及政府本身所承诺推动的改革方向。”

他们也主张,当局须广泛地与公民社会组织、学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交流,采取公开、透明及具参与性的方式来制定法案,以建立公众信任,并提升法案的成效。

“这包括进一步开放给公众参与,尽可能公开所有书面意见、会议时间表及委员会审议过程,仅在涉及合理保密事项时才作出限制。

促公开修订后草案

根据文告,他们也促政府以国际最佳实践和国际资讯权原则作为基准,并考量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10(1)(a)条文保障的言论自由、《联邦宪法》第二部分所保障的其他基本自由,同时符合马来西亚在国际人权法下应履行的义务。

此外,他们要求当局先公开修订后的法案草案,让利益相关方针对拟议修正提出意见,而非仅能在进入下一阶段的国会审议前评论原有法案。

“特委会提出的所有建议,都应在法案修订过程中获得认真考虑并反映出来,且最终草案必须符合委员会集体达成的共识。若修订后的法案仍不符合国际人权标准,特委会应要求重新审议法案。”

他们也希望,整个审议过程不应成为无限期拖延立法的借口,毕竟设立特别遴选委员会的目的,是为了完善法案,不是推迟改革。

媒评会准备配合

另一方面,大马媒体评议会也支持政府,把有关法案提交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审议,并准备配合提供意见和建议。

该理事会相信,根据国会下议院议会常规第81(1)条文成立的特委会能细致地审查法案的每一项条文,让朝野国会议员和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讨论。

媒评会指出,《2026年资讯自由法案》》将塑造国家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并影响未来世代,因此类似具有宪政意义的重要法案,不应在未经全面审议和充分考量的情况下通过。

“媒评会一贯坚持,《资讯自由法案》必须在法律上赋予人民查阅公共机构所持有资讯的权利,因为这是宪政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权利也将赋予《联邦宪法》第10(1)(a)条文所保障的言论与表达自由更实际的意义。”

理事会认为,特委会的审议程序,是确保法案真正体现“最大程度公开”原则的重要契机,即以资讯公开为原则、例外情况则须严格限制,并接受“损害测试”(harm test)及“公共利益测试”(public interest test)的约束。

“同时,也应检讨并修订现有保密法令及相关监管条文,使其与《资讯自由法案》保持一致。”

不满一读的版本

作为依据《2025年马来西亚媒体评议会法令》成立、肩负维护媒体伦理与专业标准职责的独立法定机构,媒评会表示,他们已准备好向特委会提供意见与建议。

“媒评会同时呼吁,特委会在审议过程中,应让媒体从业员、公民社会组织、学者及公众参与其中。”

“获取资讯是优质新闻工作的基础。若无法及时且有意义地取得公共机构掌握的资讯,记者将无法调查涉及公共利益的课题、核实官方说法、揭露贪污与失政,也无法有效遏制假资讯传播。”

媒评会提醒,独立新闻工作建立在事实之上,事实则建立在获取资讯的基础之上。

因此,媒评会认为,一部完善的《资讯自由法》不仅是重要的民主改革,也是落实《2025年马来西亚媒体评议会法令》所追求的伦理、专业及负责任媒体环境的必要前提。

昨天,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把该法案提呈国会一读,并告知将在本次会议进行二读。

然而,第19条款组织、独立新闻中心和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等一众公民组织表示,对政府打算提呈一读的法案版本深表失望,指法案存在严重缺陷为人权倒退,要求撤回法案移交特委会逐条审议。

针对此,阿莎丽娜回应说,政府将在今天提呈动议,把法案提交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以通过与国会议员和利益相关者交流,更全面探讨该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