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运分子黄彦铬马大毕业典礼抗议案终审下判,黄彦铬对庭审结果表以遗憾,担忧本案将树立不良先例,进一步压缩公民运动的表达自由空间。

他表示,自己将于律师团队展开评估,是否进一步寻求司法检讨。

黄彦铬发表文告,表明尊重法庭裁决,遗憾未能说服法庭充分理解抗议的本质,为表达自由的司法诠释拓展更大的空间。

他也据此要求政府修订《刑事法典》第504条文 (蓄意侮辱及破坏安宁),明确保障和平抗议,避免其成为惩罚异议、压缩公共空间的工具。

“和平抗议会打断仪式、扰动日常秩序,也可能让被抗议者,尤其是有权有势者,感到不适、不悦,甚至愤怒。然而,当权者的不快,不应成为否定抗议正当性的理由。”

“在权力不对等、问责机制失灵的处境下,这种摩擦具有民主意义。抗议是无权无势者的扩音器,让被忽视的诉求进入公众视野,形成社会舆论,迫使掌权者正视问题、回应批评、纠正错误。”

“我当年的抗议并非出于私人恩怨,而是针对校长(阿都拉欣)借大学之名,参与举办种族主义大会、为政治人物背书的行为。把这样的公共抗议简化为人与人之间的冒犯,便忽略了双方的权力差距,也回避了当权者应负的公共责任。”

“享有权力,就必须接受更严格的监督;身居高位,更不能自由选择受批判的形式。”

适当管道”沦为精英虚伪屏障

针对庭审期间经常出现的“应援适当管道表达诉求”说法,黄彦铬驳斥道,这些所谓“适当管道”,往往专为精英圈层而设,非人人可平等使用,至于当权者是否会认真倾听,更是鲜少受到同样规格的检视。

他指出,阿都拉欣任职马大校长期间,学生与学术人员曾多次尝试寄信、发文告、寻求会面等方式,要求对方就马来人尊严大会上等争议对话,却均遭无视,直到他在毕业典礼举牌抗议,校方就雷厉风行地报警对付。

他提醒,正是这些“适当管道”屡屡失灵,沦为统治精英忽悠民众诉求的民主假象,才激发了抗议行动,让民众重新取得话语权,挑战当权者的正当性,不应倒果为因地将社会失序归咎于公民抗议。

“当社会只追究抗议的方式,却不追问抗议的原因;只要求人民克制,却不要求权力负责,所谓‘秩序’,只是维护既得利益的屏障。”

批安华政府未停止打压异议

黄彦铬表示,2019年以来虽历经多次政权更迭,司法维权主义却并未退场:逮捕、扣留、提控,即便披着合法程序的外衣,实质仍是消耗公民社会的手段,迫使公民社会成员不得不长期奔走而无力推动变革。

他特别点名首相安华所领导的现任政府,并列举公民社会近期所受到的打压事件,如曼迪里与Hayat遭到对付、净选盟与Borneo Komrad成员遭禁止入境沙巴、自然之友主席被拒入境砂拉越。

“我理解改革需要时间,但停止打压公民社会、停止对付异议人士,本来就不需要花费任何精力与共识,安华只要有政治意愿,今天便能做到。”

2019年10月14日,黄彦铬在毕业典礼上台领取毕业文凭时,拿出黄色大字报高喊“拒绝种族主义!校长下台!这是马来西亚土地!”,以抗议时任校长阿都拉欣的言论。

阿都拉欣此前在马来人尊严大会上致词时声称,希盟执政后马来政治分裂,马来人因此失去政治主权。

随着马大校方报警,黄彦铬于2020年2月底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504条文。

推事庭起初裁定黄彦铬须支付5000令吉罚款,惟经上诉后,高庭将罚款金额翻倍至1万令吉。

上诉庭昨日驳回了黄彦铬的上诉,维持高庭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