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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党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放话,不会在反对移工最低薪资调涨与强制缴纳2%公积金立场上退缩,更抨击企合部长沈志强放任团队攻击他。

林冠英在文告中声称,遭攻击的原因,为其不认同强制企业调涨移民最低薪资、强制雇主及移工各缴纳2%雇员公积金的政策,以及所提出的中小型企业申请融资时面对的问题。

他更点名中小企业机构主席邓章钦,指控其带头人身攻击自己,其胞妹妇女部副部长林慧英也受到了牵连。

“沈志强完全有权不同意我在调高移工最低薪资,以及强制移工缴纳2%公积金课题上的立场。”

“然而,沈志强纵容他所委任的中小企业机构主席,以如此不专业及不诚实的方式攻击我和林慧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沈志强反而应该劝告他所委任的中小企业机构主席,将更多精力集中在履行职责、扶持及赋能中小企业,而不是进行与其职责无关的政治攻击。”

斥邓章钦论点站不住脚

林冠英也在文告中逐一反驳邓章钦的就上述课题的论点。

“邓章钦支持调高移工最低薪资,以及强制移工缴纳2%公积金的立场,是基于所有员工不分国籍都必须获得平等待遇的原则,理由是马来西亚是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相关公约的签署国。”

“然而,邓章钦所谓的平等论调,既不专业,也存在选择性执行的问题,因为外国籍家庭佣工或女佣,却被豁免遵守最低薪金规定。”

“如果外国籍家庭佣工可以根据《最低薪资指令》获得豁免遵守,为什么其他移工就不能获得同样的豁免遵守?”

他补充,即便此举违反国际劳工组织公约,马来西亚也未因此受到制裁。

他表示,新的最低薪资制也应仅适用于新雇佣的移工,而非既有移工,理由是雇主与移工双方遭已签订雇佣合约,明定了1700令吉的月薪。

“邓章钦主张移工与本地员工在缴纳公积金方面应享有平等待遇的论调,再次站不住脚。因为移工及其雇主分别只须缴纳2%,相比之下,本地员工须缴纳11%,雇主则须缴纳13%。”

“既然2%根本不等于11%或13%,又何来平等可言?既然如此,为何还要强制移工缴纳公积金?”

“更何况,新加坡早在2003年便终止外国雇员向中央公积金缴纳强制性及自愿性供款的制度。同样的,国际劳工组织也没有因此对新加坡采取任何制裁行动。”

邓章钦反驳林冠英

邓章钦较后发文告反驳林冠英,并指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相关公约中的同酬原则,是1951年国际劳工组织(ILO)第100号公约的规定,马来西亚在1997年签署,所以要遵守;但是关于家庭女佣同酬的公约是在2011年通过的第189号公约,马来西亚还没有签署,所以没有遵守。

“前财长兼前首长有必要谦虚学习两者的不同;难道他不知道有这两份公约吗?”

“他还说我言论矛盾,既然谈同酬,为什么不提移工方面劳资双方只需缴2%公积金不是像本地工人要缴11%、资方要缴13%呢?哎哟!薪酬是薪酬,公积金是公积金,虽然公积金的缴纳数额是根据薪酬的百分比来计算,但是两者是截然不同的呀!这样的水平怎么是财长的水平呢?”

“他说我不专业、无辜攻击前副财长;看看事实,这位在国会提呈修正案要外劳及资方缴纳2%公积金的前副财长,跟前财长一起在记者会,前财长反对外劳缴公积金,前副财长在记者会没有反驳、没有澄清,唯一的结论就是她也反对外劳缴公积金,这就是公信力的问题了;我说的哪一点是攻击、哪一点是不专业?”

邓章钦也驳斥自己在公职上没有做事的指控,并指党首相第一次说要提高基薪的时候,他还是其中第一个为中小企业发声,并强调自己没有任何团队。

“所以不要以为我会因为一个公职而对错的事情多骂、少骂或不骂,我最多不干,我早就不需为五斗米折腰。前财长那一套栽赃、扭曲别人言论的辩论技巧很过时了,应该去进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