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副部长古拉说明,在2022年至今年9月间,反贪会冻结了价值12亿7000万令吉财产,涵盖银行账户、首饰、不动产及其它贵重物品。

反贪会是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613号法令)第44条文,冻结该些财产。

古拉表示,去年共有1336项财产冻结令在该法令下发出,481项在未提控的情况下撤回;今年首九个月则录得1006项冻结令,781项撤回。

“撤回、撤销或修改某项财产冻结令,不一定意味没作出违法行为,或调查缺乏依据。”

“这是因为冻结财产是调查程序和执法步骤之一,旨在防止涉嫌与犯罪有关的财产被转移、出售或进行交易。”

古拉今日是在在国会下议院回应马华亚依淡国会议员魏家祥的质询,魏家祥要求说明613号法令第44条文下冻结财产的权力,以及与反贪会监管和调查相关课题。

依规展开调查

古拉表示,反贪会和执法机构按照所规定的标准展开调查,并非随意这么做。

他解释,当局根据投报、表面证据调查及可疑交易,例如涉及异常巨额资金流入与流出,采取初步行动。

 他说,613号法令第44条文赋予90天期限,为当局提供空间,以在当完成调查后尽快撤回冻结令。

“我同意议员所说,若有像新加坡的法令,更为独立自主……若交由法庭决定,则更好。”

“这是我曾读过和研究的事,我也已告知相关机构探讨此事,因为这将是双赢的局面,反贪会良好的名誉也将获尊重。”

他针对魏家祥的附加提问,即加强治理的需要,包括在冻结账户或扣押上市公司之前先获得法庭批准,以保障小股东的利益时,如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