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亟需摆脱政治干预
法官遴选及擢升委员会,势在必行,让元首委任法官,无需受制于首相的劝告,避免行政权在司法界安插心腹,产生种种弊端。
法官遴选及擢升委员会,势在必行,让元首委任法官,无需受制于首相的劝告,避免行政权在司法界安插心腹,产生种种弊端。
土地弊案的调查宛如一面照妖镜,照出前朝政府官商勾结和官官相护的“衰样”。民盟政府不但要秋后算账,也应该把这些舞弊连根拔起。
林冠英因"取消新经济政策"言论被警方传召,但另一边厢,那些举剑发表极端言论的人,如今却还老神在在。这难道不是双重标准吗?

前首相马哈迪是1988年司法大地震的关键人物,解铃还需系铃人。不过,从他在林甘短片审讯的供词看来,他已患上选择性失忆症,欲要他认错,似乎不太可能。

虽然政治青蛙"于情不合,于理不符",不过这却非"于法不容"。诺丁沙烈案件当中,联邦法院释宪说明:公民都有结社自由,包括加入和转换任何政党的权利。
马来西亚问责制处于萌芽期,每每国家发展出问题,相关部门就把矛头外指,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让自己、政府或其政党都蒙羞。
大选点评(27)
这次大选是人民的胜利,他们手中的一票可以左右大局,改朝换代。倘若在野党执政成绩不佳,若干年后,也必被人民唾弃。
大选点评(20)
今天的政坛也要懂得使用蓝海策略。若为国阵掌舵人,我不会让在野党课题炒作;要不然给它们甜头,街头和平示威,准!律师游行,准!傅子龙地契问题,我批!
大选点评(12)
行动党“保镖论”一出,顿时使竞选白热化起来,给政坛添加了“江湖”味,让人以为我国回到三国演义的时代。要说保镖,我主张联邦宪法才是全民的保镖。
大选点评(7)
执政党占尽宣传优势,在大选是以逸待劳。反观在野党只有廉价的宣传工具,在气势上先输了一个马鼻。候选人到底是政治人,还是政客?选民应该做出民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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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选点评(5)
纵有
有千万个不上阵的理由,碍于我国政治大气候,应该放下
“
私人恩怨
”
以大局为重。希望小辣椒改变初衷,再次发挥英雌本色!

大选点评(5)
纵有
有千万个不上阵的理由,碍于我国政治大气候,应该放下
“
私人恩怨
”
以大局为重。希望小辣椒改变初衷,再次发挥英雌本色!

民事法庭和回教法庭的角力战随著苏芭丝妮(Subashini)一案后看似胜负已露出端倪,民事法庭略胜一筹,不过一些判词还是有后顾之忧,千丝万缕,剪不断,理还乱。

雪兰莪州务大臣对扫把情有独钟,不像教育部长希山慕丁三次在巫统大会举起短剑一般,呼啸并杀气腾腾,不送短剑,改送扫把,可见其仁心宅厚。
公选盟号召的万人选举改革大集会,有父母携子带幼参加和平集会,警方也发出声明要以儿童法令来对付这些父母。2001年的孩童法令,的确有很详尽的条文,来阐明父母或其监护人对孩子的责任。
不单至是外界(非律师)的干预,而身为司法一员的律师也不能作出越界的行经。如果法官把持不住,让外界和律师的干预,那么整个司法就荡然无存。
说起高庭法官希山慕丁我竖起拇指赞好,他屡次在审讯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的“嫌犯”,都抨击内安法令是过时及必须要废除的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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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地缘性而言,我国最靠近新加坡,地理环境最理想。从历史观来看,马新曾经是一体,人民的文化习俗宗教相近。从物资而言,我国得天独厚,资源丰富。从人才论来看,每年输入新加坡的我国人才,说我国人民,特别是华裔造就今天的新加坡的繁华也不为过。
缅甸的国家需要还政于民,我国需要三权分立,这不是三言两语就一蹴而成,千里之行,还是始于足下,问题是,我们有勇气和热诚吗?
1988年司法大地震,大家还记忆犹新,那时前首相马哈迪,为了本身的利害关系,排除异己,撤除三名大法官,包括当时的首席大法官,推波助澜,我国的司法从此暗淡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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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拉央市议会的捉狗悬赏运动,在保护动物协会、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和非政府组织的反对下胎死腹中,是预料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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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农历经几个时代的祖业,含辛茹苦,一步一脚印,如今一声令下,说拆就拆,完全不符合公正自然法则,也剥夺猪农在联邦宪法下保障的基本生活权利。
只要人人手中都有一本宪法,我国的很多的弊端,在这本照妖镜下,原形毕露。遗憾的是,还有一些人漠视宪法的权益,以为自己的刀剑才是至高无上,还以为自己的话就是法律。
倘如政府还是如此执迷不悔,我号召全国律师们声援黄明志,免费替他打官司,在司法面前让我们一起替他辩护,让正义出现,真理浮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