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去年原要修法禁止家长单方面为孩子改教,但临门一脚却突然收足,当时的解释是要尊重高庭裁决。如今随着联邦法院裁决兴都妇女英迪拉胜诉,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将把此案带上内阁。

阿莎丽娜是掌管法律事务的部长。她今午发文告表示,各方都要遵守联邦法院五司的英迪拉争子案裁决。

“我相信今日的裁决,经已考量多元族群社会和谐,乃至1961年监护孩童法令中所阐明的父母亲同等权利。”

否认内阁没骨气

阿莎丽娜重申,政府去年修改《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令》时,删除了禁止家长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的关键条文,原因是要避免修正案与宪法起冲突,同时也符合“根据过去判例”(stare decisis)主义,即最高法院对法令第12(4)条文的诠释受到法律约束。

“随着今日的裁决取代了之前的判决,我将把此事带上内阁。”

无论如何,阿莎丽娜反驳,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指“法院比内阁及国会更有骨气”的说法。

她说,古拉作为英迪拉的代表律师,理应知道政府须遵守法庭之前的裁决。

“我曾说明政府与国会的考量。我也说过,若发生两种情况,可能再提呈88A修正案条文(即禁止家长单方面改教的条文)。”

“其一是修改联邦宪法,其二就是法庭裁决改变之前的情况。”

阿莎丽娜说,古拉与其抛出毫无根据的指控,更应该感谢政府,在首相纳吉领导下提出多项进步的法律改革,如修正《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令》。

通过稀释版修案

政府在2016年提呈《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令》修正案,放眼解决家长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的问题。但政府翌年8月在国会撤回这项修正案,并改以一项“稀释版”的修正案取而代之。

新版本修正案删除了禁止家长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的第88A新增条文。然而,政府在删除第88A条文后,并没在新版本修正案提及,如何解决父母单方面为孩子更改宗教信仰的问题。

“稀释版”的修正案已在去年8月10日通过

今早,联邦法院五司在英迪拉争子案中一致裁决,孩子改教须获双亲联合同意,不得单方替孩子改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