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入禀上诉,要求暂缓下周二SRC案审讯
前首相纳吉今日正式向上诉庭提呈文件,要求暂缓吉隆坡高庭原定下周二(2月12日)审理其涉及7项SRC国际公司案的4200万令吉失信控罪。
此外,纳吉也向法庭申请紧急证书(certificate of urgency ),冀望上诉庭下周一将聆审暂缓庭令的申请。
下午5点38分更新
前首相纳吉今日正式向上诉庭提呈文件,要求暂缓吉隆坡高庭原定下周二(2月12日)审理其涉及7项SRC国际公司案的4200万令吉失信控罪。
此外,纳吉也向法庭申请紧急证书(certificate of urgency ),冀望上诉庭下周一将聆审暂缓庭令的申请。
纳吉的代表律师哈温德吉星(Havinderjit Singh)向《当今大马》证实,已提呈相关文件,要求紧急审理暂缓庭令申请。
这意味一旦上诉庭批准暂缓执行高庭裁决,下周二(2月12日)的审讯就会展延。
避免遭技术性撤销
昨天,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撤销7项控罪转呈高庭审理的申请。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批准这项申请,并行使《刑事法典》第417(2)条文赋予的权限,下令7项控罪控罪转至高庭审理,同时亲自审理此案。
纳吉今天即正式入禀上诉庭提出挑战,要求驳回高庭裁决。
总检察署的消息人士向《当今大马》透露,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是“策略性”地撤销案件转至高庭审理。
消息人士说明,汤米汤姆斯的举措,是为了确保纳吉案件未来在上诉庭或联邦法院审理时,不会遭到技术性撤销。
“总检察长策略性撤销援引(刑事法典)第418A条文申请,是为了确保之后不会冒出问题。”
重新被控三洗钱罪
另一方面,纳吉今早在吉隆坡地庭重新面对三项洗钱罪名控状,涉及款项高达4700万令吉。这三项洗钱罪均与SRC汇款案有关。
这三项控罪与昨天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撤销的控罪相同。汤姆斯昨天表明,拟将纳吉的三项洗钱控罪与其他案件同审,以避免加重法官聆审联合审讯的申请。
SRC公司原本是一马公司的子公司,如今已转为财政部所拥有。2018年7月4日,纳吉因SRC汇款案在吉隆坡高庭被控3条刑事失信罪及1条贪污罪,惟纳吉不认罪,并获准以100万令吉保外候审。
2018年8月8日,纳吉再度因SRC汇款案被加控3项罪状。
1月28日,纳吉再面对三宗新的洗钱控罪,涉及款项高达4700万令吉。
至今,纳吉总共面对42项控罪,惟一概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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