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点24分更新

朝鲜领导人金正恩异母兄长金正男的谋杀案今天续审,在控方提出减刑的交替控状后,被告之一的越南女子段氏香俯首认罪。

段氏香代表律师郑宝德(Hisyam Teh Poh Teik)在沙亚南法庭外告诉记者,段氏香认罪后被判3年4个月监禁,刑期是从她于2017年2月被逮捕时开始算起。

郑宝德表示,若段氏香在被监禁时期行为良好可获减刑,因此预计将在5月可获释。

“相信在5月的第一周,她就可以回家。”

总检察署为被告提出的交替控状是蓄意伤人罪,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

另一名被告已获释

30岁的段氏香被控与26岁的茜蒂艾莎联同4名在逃同党,于2017年2月13日早上9点,在第二吉隆坡国际机场离境厅谋杀45岁的金正男。

2018年8月16日,法庭宣判茜蒂艾莎和段氏香表罪成立,须出庭自辩。

两人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罪名下被控。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罚是死刑。

不过,控方3月11日撤回茜蒂艾莎的控状,高庭也在同一天宣判茜蒂艾莎获释,惟不代表无罪。

段氏香在候审期间已被监禁了两年。

相信是金正男谋杀案主谋的4名朝鲜人仍然在潜逃。他们被指教唆段氏香和茜蒂艾莎向金正男下毒,而两名被告通过各自的律师表明,她们当时正在录制整人节目,并强调她们成了朝鲜的代罪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