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上周才取消槟岛南端填海计划(PSI)的环评报告;如今北海外环公路承建公司准备行使20年前获得的填海权,于威省北岸箱运码头附近落实约400公顷的填海计划。

环境局昨天公布,该部正检视这项发展计划的环评报告,这项发展计划将从北海的峇眼亚占(Bagan Ajam)地区延伸到直落斗哇(Teluk Air Tawar)。

根据有关环评报告,此填海发展计划的提议公司,是位于吉隆坡的Rayston集团(北海)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当年承建北海外环公路(BORR)的公司。

从霹雳北部海域取沙

环评报告指出,这篇407公顷的土地将会用作混合开发项目,包括填海11.4公顷以兴建海滨长廊,以及建造25公顷的沙滩。

填海工程所需的沙子总量估计是4100万立方米,该公司预计会从霹雳北部海岸取得。

Rayston集团所聘请的Chemsain顾问有限公司在报告中列出,此计划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以及缓解风险的方法。

其中包含鱼群可能会因羽流堆积物(plume sediment)和浊水而受伤,以及当地海洋生物会迁离。

影响渔民等业者生计

环评报告续点出,此计划也会影响渔民的收入,以及当地中小企业与餐厅的生意。

“(发展公司)必须采取所有缓解措施,控制海水质量;参与发展计划的船只必须符合《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的所有规定。”

“发展计划提议方也必须与州政府及其他机构一起提出,有利当地社群及保护环境的计划,并与当地渔民合作,将计划对人民的影响降至最低。”

环境局邀请民众对此环评报告提出反馈,截止日期为10月12日。

请点击此链接阅读环评报告,回馈表单则可在此链接取得。

1999年签署填海合约

根据报道,联邦政府早年与Rayston签约兴建北海外环公路后,槟州政府于1999年6月16日与该集团签署一份填海和安置计划合约。

根据1999年签署的合约,Rayston被授权填海650公顷。当中243公顷供槟州港口用途,2.5公顷交给州政府发展廉价屋和中廉价屋计划、7.5公顷作为安置清洁海滩和峇眼惹玛路居民的回报,同时需把净销售面积的5%,即12.9公顷交给槟州政府。

2003年3月6日,槟州政府与Rayston签署第1份附加合约,接着在去年9月再度签署第2分附加合约,并可获得额外77公顷填海地。

不过,当时已有数个渔民协会反对这项填海计划。

9月8日,环境局上诉局宣布,槟岛南端填海计划的环评报告不符合槟城2020年结构蓝图,因而宣判该环评报告无效。

这是双溪峇都渔民协会主席查卡利亚(Zakaria Ismail)向环境局提出初步反对后,所争取到的结果。唯槟城行政议员再里尔表示,槟城政府将考虑通过司法审核,挑战环境局的决定,或提呈更新版本的环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