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律师起诉反贪委员会,认为调查上诉庭法官纳兹兰属违宪之举。吉隆坡高等法庭择定6月23日聆听诉讼申请,以决定是否审理此案。

三名律师分别为哈里斯(Haris Ibrahim)、努尔艾因慕斯达法(Nur Ain Mustapa)、斯里坎特(Sreekant Pillai)。

他们此前入禀原诉传票,并将反贪会主席阿占巴基、反贪会,以及联邦政府列为答辩方。

《马新社》报道,法官诺林巴达鲁丁(Noorin Badaruddin)今日在案件管理时择定上述日期。

三名律师的代表律师为苏仁达(Surendra Ananth)、黄敏燕(音译,Wong Ming Yen);阿占巴基、反贪会、联邦政府则由高级联邦律师玛兹力法(Mazlifah Ayob)代表。

玛兹力法告知记者,法庭要求答辩方在6月2日以前入禀宣誓书回应此次诉讼。

苏仁达则表示,法庭指示双方在6月22日以前提交书面陈词。

三名律师于5月6日入禀诉讼,寻求法庭裁定反贪会无权调查在职法官,且违反宪法。

他们也寻求法庭裁定,检察官无权检控在职的高庭、上诉庭和联邦大法官。

要求联邦法院释宪

此外,他们也提出与本次诉讼相关的两道释宪问题,即(i)法律是否允许刑事调查机构如反贪会,调查在《联邦宪法》第123(5)条文下,被停职的高庭、上诉庭、联邦法院法官;(ii)检察官是否有权援引《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提控涉嫌犯罪的在职法官。

他们在宣誓书中主张,反贪会调查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乃是行政部门破坏司法独立和三权分立原则。

纳兹兰原为商业法庭法官,于2018年7月调任刑事法庭,审理纳吉的SRC案件,并因判处纳吉罪成而名噪一时。

指控收刘特佐报酬

4月19日,部落客拉惹柏特拉(Raja Petra)撰文指控,纳兹兰的银行账户拥有一笔来源不明的100万令吉存款,而这笔巨款是纳兹兰为一马公司案通缉犯刘特佐“提供服务”的报酬。

纳兹兰随后向警方报案自清,而反贪会4月23日表示,接到投报并开档调查纳兹兰。

律师公会、在野党与民间组织相续批评反贪会。律师公会更拟议召开特别大会,以商讨再度举办“公正之行”,抗议司法制度受到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