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丁透露,内政部正审核及更新更全面的指令,以处理宗教出版物中使用“阿拉”字眼及其它三个字眼的问题。

其它三个字眼是“Baitullah”(真主之家)、“Solat”(祷告)以及“ Kaabah”(圣堂)。

赛夫丁今日在布城出席移民局2022年卓越服务颁奖礼暨开斋节活动后,在记者会上如此透露。

他说,为了多元种族及多元宗教和谐,并且更有效监督和控制出版物避免违反任何法令,政府有必要审核和更新指令。

他强调,政府是在发现1986年内阁决定与同年内政部发布的行政指令存在矛盾之后,决定作出审核。

指法庭根据行政来宣判

赛夫丁也解释,内政部是在上诉申请过程中发现这个矛盾,因为高庭法官诺比阿里芬(Nor Bee Ariffin)在吉尔艾琳(Jill Ireland)的司法复核案判词中表示,35年前禁止非穆斯林使用这四个词汇的指令是“非法”和“不合理”。

“高庭的裁决是根据民事和行政运作,这与当时出版物的扣押问题有关。而这并不涉及神学或使用‘阿拉’字眼的问题。”

因此他说,高庭法官诺比阿里芬当时是根据行政运作而作出裁决,没有触是否使用“阿拉”字眼的问题。

他也解释,法庭本来就不是决定宗教事务的单位。

不影响目前其他案审讯

赛夫丁表示,政府决定撤回上诉是基于个案,不会影响目前在法庭审讯的其他案件。

他说,内政部致力于通过监督和控制出版物,确保遵照1984年修订版的《印刷和出版法》以及《联邦宪法》第11条文规定,以防止破坏公共秩序。

“内政部再次强调,《联邦宪法》第11(1)条文和第11(4)条文规定,虽然每个人有权信仰和实践自己的宗教,但他们仍须遵守联邦或州法律,避免在穆斯林中传播其他宗教信仰。”

《当今大马》昨日报道,政府在4月18日撤回上诉,不再挑战吉隆坡高庭两年前宣判土著基督教徒可使用“阿拉”字眼的判决。

针对此,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律师团体、捍卫穆斯林社群运动(UMMAH)、马来西亚伊斯兰法律师协会(PGSM)纷纷表达不满;巫统宣传主任阿莎丽娜称,巫统部长将把这个课题带入明天的内阁会议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