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海隧案调查官供称,并不知道前Consortium Zenith建筑有限公司(CZCSB)董事查鲁与另一家参与槟城海隧及三条主要道路工程公开招标的建筑公司存在关联。

《马新社》报道,反贪会高级调查官祖希米(Zulhilmi Ramli)表示,除了Consortium Zenith BUCG集团之外,VST Cemerlang私人有限公司也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竞标这项大型工程。

不过,他说,不确定查鲁是否安排VST Cemerlang作为投标公司之一,他只知道这名商人与Consortium Zenith BUCG有关联。

这名控方第38名证人今日接受辩方律师哈占奥玛(Haijan Omar)盘问时,如此供证。

当哈占询问其调查是否显示查鲁暗中安排VST Cemerlang参与投标时,祖希尔米回答说:“我不确定。”

询及他是否知道查鲁在VST Cemerlang是否拥有影响力或利益关系,从而使该公司得以参与招标时,祖希尔米回答:“我不知道。”

否认忽略调查另一公司

随后,哈占指出,祖希尔从未调查此事,因此不了解VST Cemerlang参与投标背后的原因、依据及利益关系。

不过,祖希尔不同意这一说法,并表示其调查是依据所接获的投报展开的。

当律师进一步指出调查过程中忽略了这一问题时,祖希尔再次坚持不同意该说法。

较早前,祖希尔供证时表示,在参与评估的五家投标公司中,Consortium Zenith BUCG是表现最佳的公司。

他说,Consortium Zenith BUCG获得93%的评分,而最接近的竞标者VST Cemerlang则获得77%的评分,因此Consortium Zenith BUCG最终获得该工程的合约。

林冠英被控四罪

林冠英在海底隧道案中,共面对4项控罪。

他被控于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期间,在光大28楼的槟州首长办公室,利用首长职位收取330万令吉的贿赂,以协助查鲁的公司Consortium Zenith获得总值63亿4138万3702令吉的建筑工程合约。

第二项控状指出,林冠英于2011年3月在吉隆坡一家酒店,向查鲁要求其日后盈利的10%,作为协助该公司获得工程合约的酬劳。

林冠英也面对另外两项控状,指他致使两块总值近2亿880万令吉的槟州政府土地,脱售给两家被指与海底隧道工程有关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