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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高庭驳回了印裔妇女英迪拉等14人提出的诉讼,使他们未得废除国内七个州属允许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的法律。

高庭法官阿丽查(Aliza Sulaiman)今天下判时表示,原诉人在本案没有法律地位 。

阿丽查通过线上庭审表示,本案是通过原诉传票提出,而非通过司法检讨,挑战相关法律或政策决定。

她说,除了第13及第14名原诉人外,其余原诉人均未在本案中提交支持宣誓书。

她进一步裁定,原诉人在入禀诉讼中,未能证明具有真实且正当的利益关系。

她也认为,即使降低门槛,将原诉人视为纯粹基于公共利益而提诉的个人和组织,法庭仍无法认定原告在此事上拥有足够的利益关系。

“我认为,原诉人未能证明自己与本案所寻求的宣告令之间,存在切身或实际的利益关系。”

“即使放宽标准,纯粹把他们视为热心公益的个人或协会,我也无法认定他们与本案有实质关联。”

“至于第一原诉人英迪拉,她虽是广为人知的单方面改教诉讼的核心人物,却未曾提交任何宣誓书来陈述或证明,若法庭不批准其申请,其利益究竟会受到什么影响。”

“这是因为第一原诉人过去的所有委屈,在联邦法院当年针对‘英迪拉案’的判决中,其实早已解决。”

部分原诉人无利益关系

阿丽查在判词中表示,宣誓书中没有任何内容显示,第二至第四名原诉人是他们所声称代表的宗教,或社区团体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她说,没有证据显示第六至第十二名原诉人拥有未成年子女,而这些州法令可能对有关子女造成影响。

此外,阿丽查指出,第十三及第十四名原诉人对本案并不存在任何利益关系,而且他们也没有寻求撤销或挑战自己的改教身份。

她进一步指出,两人同样没有未成年子女,不会受到这些州法令实施所带来的影响。

“简言之,原诉人认为受到质疑的条文只要存在,就违背《联邦宪法》,且相关条文应当依据英迪拉甘地案的裁决诠释来理解。”

“然而,本案证据根本无法证明存在任何实际争议,也看不出原诉人的权利如何受损。”

阿丽查补充,原诉人不能通过附带方式(collaterally),挑战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2023年入禀法庭

英迪拉等人是于2023年3月3日入禀法庭,寻求废除马来西亚七个州属,允许父母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的法律。

除了英迪拉,其他13名起诉人分别是:非政府组织大马兴都教组织(MHS)及其前主席莫汉(S Mohan)、英迪拉行动小组(INGAT)主席阿伦(Arun Dorasamy)、两名声称受到单方面改教影响的受害者及8名来自上述州属的公民。

两名所谓单方面改教的受害者,分别是艾莎(Aisyah Muhammad Ali,26岁)和米米玛斯杜拉(Mimi Mastura Abdullah,33岁)。

8个州属的州民,分别是萨迪斯古玛(P Sathesh Kumar,45岁,玻璃市)、普文什瓦兰(S Puveneshwaran,46岁,吉打)、克里希南(A Krishnan,57岁,马六甲)、森图尔库玛兰(R Sentul Kumaran,43岁,森美兰)、萨蒂韦奈杜(S Sathy Vel Naidu,61岁,彭亨)、塞尔瓦拉杰(M Selvaraj,69岁,霹雳)、希瓦普拉卡什(S Sivaprakash,48岁,柔佛)和兰吉斯古玛(M Ranjeet Kumar,44岁,吉隆坡联邦直辖区)。

他们试图借助联邦法院于2018年针对英迪拉案件的标杆性判决,挑战相关法律。

根据起诉人,有关州法令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2(4)和第75条文,以及联邦法院2018年有关单方面改教的裁决,因此无效。

英迪拉的前夫立都安在2009年单方面擅自为3个孩子改信伊斯兰,随后强行抱走11个月大的幼女柏珊娜,从此消失无踪。

经过漫长审讯,联邦法院于2018年1月裁定,孩子改教需要父母双方联合同意,进而否决了立都安为孩子改信的决定。法庭也针对立都安发布逮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