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监狱人权惨案造成一死多伤,检方如今将进一步提控五名狱警。

武吉阿曼刑事调查局主任古玛今日发表文告,说明总检察署已于6月29日将调查报告发还警方,并附带多项提控指示。

“一名狱警将在《刑事法典》第323条文,即蓄意伤人罪下被控;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最高一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两名狱警将在《刑事法典》第323条文下被控,与第34条文同读,即为同谋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最高一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两名狱警将在《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下被控,并与第34条文同读,即为同谋持械伤人;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任何两项刑罚。”

古玛表示,上述罪状共涉及三名伤员。

五人将于明日上午9点在太平推事庭面控。

一人被控误杀

太平监狱于去年1月17日发生执法暴力事件,导致80至100名扣留者受伤,更造成1名扣留者死亡。

5月25日,人权委员会发布调查结果,查明太平监狱暴动实际上是监狱管理层与狱卒所挑起。

他们更在期间滥用武力肉体侵害囚犯,更在事后玩忽职守、假造医疗记录掩盖罪行等。

其中一名监狱人员因此在《刑事法典》第304(b)条文(误杀)下被控,另有5名监狱职员正面对由监狱局展开的纪律处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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