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宣判校园谋杀16岁少女叶芯嫙案罪名不成立后,其家属将入禀民事诉讼。

《马来邮报》报道,叶芯嫙母亲黄丽萍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民事诉讼详情将在适当时候公布。

她目前拒绝透露诉讼详情,包括将针对哪些人士采取法律行动,以及何时入禀法院。

不过,她说,对于女儿去年10月14日遭同学残忍杀害前可能发生的事情,她至今仍感到不安。

“如果悲剧发生前已经出现一些警示迹象,这些迹象有没有被发现?如果发现了,有没有人真正采取足够的行动?”

她指,虽然她并不要求学校保证悲剧绝不会发生,但不应等到一个孩子丧生后,才向那些表现出“危险预警信号”的其他孩子提供帮助。

黄丽萍也质疑,被告少年在校期间是否有一些警示迹象被忽略。

“连续两个星期,这名学生把刀带到学校——为什么没有人注意到?我认为其他学生很可能知道这件事。”

“为什么学校老师没有告诉孩子,如果他们发现任何危险情况,或者有人把刀子之类的东西带到学校,就应该告诉老师?”

出席今日记者会的还有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其办公室向这家人提供法律援助。

等待检署上诉程序

针对总检察署决定就高庭判决提出上诉,黄丽萍说:“其实我当时非常感动,因为我觉得有人在支持我。”

她指,家属将等待上诉程序,而不会试图干预他们无法控制的事情。

她也说,家属目前无法取得部分文件证据,包括政府文件及一份医疗报告。

因此,她拒绝在上诉程序进行期间评论案件的部分情况,并表示上诉庭应该根据完整证据作出裁决。

针对记者询问家属是否愿意再次与被告见面,黄丽萍说:“我想我不会再见他了,没有这个必要。”

女儿去世后这一年来,黄丽萍一直为叶芯嫙进行佛教祈福及各种仪式,包括为女儿举行49天及百日祭仪。

除了印刷及分发2万份佛经给寺庙,黄丽萍说,悲剧发生后,她一直难以重新投入工作,只因为团队仍需要她的协助,才坚持工作。

黄丽萍指,家属也必须谨慎决定向另一名女儿透露多少案件详情,她不希望这件事干扰或影响女儿的生活。

“以我们目前的情况来看,这对我们来说就像是第二次创伤,所以我尽量避免让她接触这些事情。我只会和她讨论重要的事情,其他事情不会告诉她太多。”

高庭命安置于幸福医院

高庭于9月14日宣判这名少年谋杀罪名不成立,同时谕令将他安置于乌鲁近打幸福医院,期限交由雪兰莪苏丹定夺。

法官阿德林在发布的判词中表示,少年案发时因患有精神分裂症而心智失常,无法理解自己的所作所为,以及无法知晓该行为属于错误或违法,此疾病持续5年未获治疗,继而成为触发这名少年案发状态的关键因素。

该少年被控于2025年10月14日早上9点20分至早上9点35分之间,在万达镇一所国中的女厕内谋杀其同校女学生。他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一旦罪成可判死刑或监禁30至40年,若未被判处死刑,则另加不超过12下鞭笞。

不过,《2001年儿童法令》第97(1)条文规定,18岁以下人士不得被判处死刑。

总检察署昨日表示,将就高庭判决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