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长杜苏基表示,森州严端慕赫力兹撤销森州10名行政议员任命的决定有效。

《阳光日报》报道,杜苏基说,撤销任命的宪报于9月20日生效,并符合《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38(5)条文。

“根据第38(5)条文,除了州务大臣之外,行政议员的任期取决于森州最高统治者的意愿。”

森州严端慕赫力兹撤销10名行政议员任命的决定,前天正式宪报,并从9月20日起生效。

这10名行政议员,包含国阵8人即:宁宜州议员费召、真逢州议员再夫巴里、巴弄州议员慕斯达法、真纳州议员萧康骏、拉务州议员西蒂诺、冷京州议员阿士纳、双溪镭州议员拉兹、利民济州议员苏海米占;以及国盟2人即:斯汀州议员法鲁斯、小甘密州议员拉扎里。

9月21日,森州王宫发文告宣布,严端慕赫力兹一举开除10名行政议员,只保留州务大臣依斯迈拉欣一人。

不过,逼宫派声称,严端在无大臣劝告下炒人是违宪和无效;森州大臣依斯迈拉欣则说明,严端革除全体行政议员之前并没有咨询过他,因此其宣布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