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法案》引起争议,惟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纳因强调,该法案已经过谨慎和漫长研究,而非仓促起草。

纳因今日发文告表示,自2021年起,当局已设立委员会,以研究和起草宗教司法案。

他说明,有关委员会由联邦直辖区宗教司署、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局(Jakim)、总检察署、伊斯兰司法局、联邦直辖区伊斯兰法庭、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宗教理事会以及雪州宗教司署的代表组成。

“政府拟定宗教司法案,旨在提升和赋权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机构。”

“通过这一赋权,伊斯兰法规的发布和伊斯兰法律的发展,将能够以有组织、透明和权威的方式管理,进而提高大马伊斯兰治理的有效性。”

按照宪法草拟法案

纳因还提到,当局是按照联邦宪法和现行法律,有序地起草上述法案。

“在这方面,建议各方对任何非基于事实的言论保持谨慎,因这可能会对这份努力制造不必要的争议。”

7月2日,纳因提呈了三部伊斯兰相关法案到国会进行一读,分别为《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法案》、《联邦直辖区伊斯兰法律(修订)法案》、《联邦直辖区伊斯兰法庭程序(修订)法案》。

人权律师拉蒂花表示,《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法案》将削弱《联邦宪法》赋予国家元首作为伊斯兰首领的地位。

此外,沙砂十四个组织也认为,《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法案》有违《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将使马来西亚在一夜间变成伊斯兰国。

他们担心,这部法案意图扩大宗教司在联邦直辖区范围内权力,使其得以发布对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带来重大影响的教令,而这些教令也可绕过国会和法庭。

玻璃市州拉惹端姑赛希拉祖丁此前二度公开反对上述法案,更邀请纳因对话,以评估其是否能捍卫该法案。

不过,纳因未在文告中回应这项邀请,惟强调法案的草拟没受到任何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