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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首相纳吉的辩护律师沙菲宜指控,高庭驳回纳吉居家服刑申请的裁决削弱马来统治者的权力,但前法律部副部长哈尼巴不认同这种说法。

反之,他批评沙菲宜试图改写《联邦宪法》中关于特赦的第42条文,因为对方在批评高庭裁判时,擅自窜改了相关条文的用词。

“沙菲宜似乎刻意忽略或完全无视第42条文中的关键词,即‘建议’(advice)。相反地,他使用了‘讨论’(discuss)一词。”

“他应当公正行事。宪法第42条文所列明的语言非常明确。此类特权必须根据特赦局的建议行使。”

促请统治者检讨裁决

12月22日,高庭法官陆意清(Alice Loke)裁定,前任最高元首苏丹阿都拉针对前首相纳吉发出的特赦令附录无效,因为该谕令未遵循宪法第42条文规定的程序,即特赦决定必须咨询和通过特赦局。

陆意清指出,尽管宽赦权属于王室特权,但《联邦宪法》规定,这项权力的行使必须符合宪法框架。

换言之,她表示,国家元首不能脱离特赦局而独立作出特赦决定。

裁决出炉后,沙菲宜促请国家元首及其他马来统治者检讨此裁决,并声称这会对他们的权力产生重大影响。

言论或构成藐视法庭

对此,哈尼巴认为,虽然沙菲宜可能对裁决感到失望,但其他人同样可能对沙菲宜的言论感到失望。

“或许他没意识到,许多人同样对他感到失望,包括法律界人士。”

昨日,行动党元老邓章钦也谴责沙菲宜的言论藐视法庭,而应受到对付。

总检察署也介入此事,形容这些言论并不属实,且未反映法庭给出的判决理由。

哈聂夫支持沙菲宜

不过,资深律师哈聂夫却捍卫沙菲宜的言论合理。

他今天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说,孤立地检视沙菲宜的个别话语是不对的,反之应从整体语境来看待之。

“我必须在这里说明清楚。当你谈论可能蔑视(或)对法庭无礼等问题时,你不能只看一个句子,而必须看整体情况。”

“他提到裁决影响统治者权力的言论,是他早前说法的延伸结论。他的意思是,如果法官的诠释正确,那么其结果就是元首的权力现在受到质疑与束缚,且法院权力高于元首。”

“这是个合理的结论。”

他补充,人们不能避谈法院可能犯下具争议的错误,同时也必须让公众知道法院、国会与行政机关之间必须三权分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