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政府推出的难民登记文件(DPP)计划,将有条件地允许持有效证件的难民进入正规就业领域工作。

内政部长赛夫丁昨日在国会书面答复中表示,这项措施一直受到人权组织及商界团体倡议,将有助于马来西亚逐步减少对外籍员工招聘的依赖。

他说,允许难民就业也能防止他们落入地下经济的陷阱,或遭犯罪集团剥削。

“此外,DPP持有者所具备的工作技能及经验,将通过互补途径,为他们前往第三国重新安置创造更好的机会。”

尽管部长没有详细说明DPP持有者获准从事哪些领域的工作,但他强调,DPP为难民提供的所有社会服务,包括医疗保健及教育,都不会占用政府为人民提供的设施。

因此,他说,DPP难民的医疗服务只能通过保险提供,或由他们自行付费,不享有政府补贴;至于基础教育及培训,则将通过私人教育机构提供给难民儿童。

赛夫丁指出,这项措施将防止难民青年接触街头犯罪、遭受剥削或面对社会威胁。

赛夫丁是在回应行动党华都牙也国会议员的提问时,如此表示。西华古玛要求政府说明管理罗兴亚难民的长期战略框架详情。

曾要推行惟搁置

2016年,政府曾表示,正着手推行一项先导计划,允许300名持有联合国难民署卡的罗兴亚难民在马来西亚工作。

然而,该计划在三年后中止。据报道,联合国难民署马来西亚分会于2019年发布的报告,以及马来西亚战略与国际事务研究所(ISIS)所发布的政策简报,均认为该计划存在缺陷。

其中,该计划被发现缺乏透明度、与难民社群的沟通有限,也未能为难民配对合适的工作。

今年1月1日启动的DPP,是一项由政府主导的难民登记及身份识别制度,第一阶段仅限于被安置在移民扣留中心的人士。

赛夫丁昨天表示,当局记录4008名扣留者,将他们列为可能获得马来西亚临时难民保护的人士,但须视安全审查结果及政府的难民身份认定程序而定。

难民身份获得核实者将获发DPP卡。这是一种根据1963年移民条例发出的特别准证,也是政府唯一承认的难民身份证明文件,允许持有人在等待“最终安置”期间留在马来西亚。

赛夫丁说,DPP难民可能面临三种最终安排:在第三国重新安置;在条件允许时返回原籍国;或在犯罪、违反政府制定的DPP准证条件时遭到驱逐出境。

他指,DPP卡持有者的活动范围将根据地理区域受到管制,未经移民局特别许可,不得跨州旅行。

DPP卡必须每年更新,而且不适用于在沙巴、砂拉越及纳闽联邦直辖区的临时居留。

值得一提的是,马来西亚并非1951年难民公约的签署国,也没有专门法律承认难民或界定其法律地位。

人权组织曾质疑DPP框架缺乏明确说明,包括难民身份的认定标准、申请遭拒者能否提出上诉、生物识别数据将如何受到保护,以及申请者在身份核实期间是否可能面临长期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