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

联邦法院813宣判,检署上诉居家服刑案

联邦法院813宣判,检署上诉居家服刑案

联邦法院择定8月13日,宣判总检察署针对纳吉居家服刑司法审核案的上诉结果。
司徒忠讥安华在纳吉生日,印证“现金为王”

司徒忠讥安华在纳吉生日,印证“现金为王”

司徒忠揶揄,安华在纳吉生日宣布派100令吉,印证了后者的口头禅“现金即王道”。
彭公正党基层护卫安华,促巫统勿违逆苏丹2月谕令

彭公正党基层护卫安华,促巫统勿违逆苏丹2月谕令

彭亨公正党14个区部主席提醒巫统区部主席,勿违逆彭亨苏丹的今年2月发出的谕令。
“没理由再拖延”,巫统区部领袖要赦令附录立即执行

“没理由再拖延”,巫统区部领袖要赦令附录立即执行

更新 全国160名巫统区部主席强调,政府已没有任何理由再拖延允许纳吉的居家服刑。
巫青促勿拖延执行赦令附录,“否则等同叛君”

巫青促勿拖延执行赦令附录,“否则等同叛君”

巫青团要求当局立即执行特赦令附录,不应再以政治理由拖延,否则形同违逆统治者。
顿费沙讥巫统区部主席,“现才懂特赦案被算计了?”

顿费沙讥巫统区部主席,“现才懂特赦案被算计了?”

顿费沙调侃巫统区部主席后知后觉,如今才发现在纳吉的特赦令附录课题上被摆了一道。
监狱局重申犯人待遇同等,否认有人享VIP设施

监狱局重申犯人待遇同等,否认有人享VIP设施

“‘贵宾’这个说法只是公众的印象。在监狱内,所有犯人都受到平等和公正对待。”
林立迎反对纳吉居家服刑,巫青斥“你高于宪法君主?”

林立迎反对纳吉居家服刑,巫青斥“你高于宪法君主?”

更新 “林立迎反对这个谕旨,是否意味着他自视高于国家的王室机构和宪法?”
尊重各方对特赦附录看法,惟安华提醒案子仍在审

尊重各方对特赦附录看法,惟安华提醒案子仍在审

更新 “让法院来处理。我们尊重各自的看法,但(必须)遵循程序。”

纳吉早能取得却没有做,总检长反对赦令附录呈堂

纳吉早能取得却没有做,总检长反对赦令附录呈堂

更新 杜苏基表示,纳吉在申请司法审核之前并没有履行合理责任,尝试取得特赦令附录。
凯文命案审结证明无关纳吉,希盟领袖受促道歉

凯文命案审结证明无关纳吉,希盟领袖受促道歉

纳吉面子书专页管理员呼吁希盟领袖,就之前将纳吉跟凯文命案牵扯的做法公开道歉。
联邦法院驳回纳吉反对,居家服刑案上诉明天审讯

联邦法院驳回纳吉反对,居家服刑案上诉明天审讯

更新 联邦法院驳回纳吉的初步反对,择定明天审理检署就居家服刑案提出的上诉。
“如今当大人物真是吃亏”,律师叹纳吉DNAA来太晚

“如今当大人物真是吃亏”,律师叹纳吉DNAA来太晚

沙菲宜表示,若纳吉只是个普通人,则会早在第二SRC案开审两年后,拿到 “DNAA”裁决。
忧DNAA变逃责SOP,安盛专案促尽速再控纳吉

忧DNAA变逃责SOP,安盛专案促尽速再控纳吉

“如今,DNAA是否已经成为放过纳吉的‘标准作业程序’?”
一马案占用必要证据,检署强调DNAA乃别无选择

一马案占用必要证据,检署强调DNAA乃别无选择

“有关文件对第二SRC案至关重要,检方除了等待这些文件外,别无选择。”
艾科玛捍卫纳吉DNAA,“SRC案是政治报复”

艾科玛捍卫纳吉DNAA,“SRC案是政治报复”

艾科玛说,此案在历经6年仍未开审,显示无确凿证据。

哈聂夫指法庭裁决公平,促各方勿污名化纳吉DNAA

哈聂夫指法庭裁决公平,促各方勿污名化纳吉DNAA

“人民不应冠上不好的印象,主因是这些文件目前正用于SRC公司的其他刑事或民事审讯中。”

第二SRC案不可不了了之, 社青促检署速重控纳吉

第二SRC案不可不了了之, 社青促检署速重控纳吉

社青团要求总检察署尽快完成准备工作,重新提控纳吉,而非让案件无限期拖延。
“法官与检长决定”,安华声明没介入纳吉DNAA

“法官与检长决定”,安华声明没介入纳吉DNAA

更新 “这是法官与总检察长的决定。我没有干预。”
耗六年仍准备不足,拉菲兹促检署交代纳吉案DNAA

耗六年仍准备不足,拉菲兹促检署交代纳吉案DNAA

拉菲兹促请总检察署交代,为何在这宗瞩目案件中准备不足。
第二SRC案获判DNAA,纳吉高兴控罪减少

第二SRC案获判DNAA,纳吉高兴控罪减少

更新 高庭批准纳吉的申请,裁定他在第二SRC案中“获释但不表示无罪”。
检署上诉居家服刑案:联邦法院允纳吉出庭听审

检署上诉居家服刑案:联邦法院允纳吉出庭听审

联邦法院批准纳吉出庭听审的申请。
“安华很少吃牛油果”,公正党领袖驳“纳吉藜麦”类比

“安华很少吃牛油果”,公正党领袖驳“纳吉藜麦”类比

“(安华)并不会那样(像纳吉吃藜麦般)吃牛油果,或许一年连一次也不会。”

纳吉经律师举报前总检长,涉销毁证据及庭上说谎

纳吉经律师举报前总检长,涉销毁证据及庭上说谎

纳吉通过律师向警方报案,指控特里鲁丁就其“特赦令附录”的事情,犯有不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