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援助组织(WAO)指控行动党升旗山国会议员瑟丽娜日前在社交媒体发表责怪性暴力受害者的言论,促瑟丽娜立即澄清。

瑟丽娜上周在Instagram发布视频探讨性同意(sexual consent)与强奸课题,她宣称,若女性最初同意与伴侣发生性关系,事后却反指自己遭强奸,并不公平。

妇女援助组织今天发文告表示,瑟丽娜上述过于简化的论述映射对“性同意”的误解,若仅将强奸指控描述为“改变主意”,只会严重加深社会对性暴力的偏见。

“性暴力的责任远不在受害者身上,而完全在于未经他人自由及自愿同意便强行施暴的加害者。”

疑言论责怪受害者

瑟丽娜在视频中表示,强奸固然是严重罪行,但若双方感情出现变故,不应将强奸指控作为筹码。

“请问大家明白什么是强奸吗?强奸是指未经女性同意的性行为,包括对未成年少女实施的性行为。”

“所以我要奉劝所有女性,做任何事前,务必三思,千万别轻易受男人的花言巧语蒙蔽。”

“如果当初是自愿发生关系,后来感情无法得到回报或感到失望,并不代表你可以随口指控对方强奸。”

瑟丽娜也警告男性,若无意娶对方为妻,应避免与女性建立性关系,更提醒“你也会不安全”。

“可以肯定的是,强奸是严重罪行,必须重惩。然而,虚报强奸同样是严重罪行,也必须受到惩罚。”

这篇帖文在社交媒体引发热烈关注,留言区更充斥着厌女与性别歧视的言论。

虽然该视频随后从Instagram删除,但直至截稿为止,瑟丽娜的TikTok账号上仍可浏览这段视频。

性同意问题引发检视

妇女援助组织在文告中指出,类似论述长期以来用以质疑受害者,并转移大众对事发时是否存在性同意的关注。

该组织强调,当事人可以在性行为过程中的任何时刻撤回同意,即便最初同意发生性行为,并不相等于持续或无条件的同意。

该组织补充,责怪受害者的言论不仅会降低受害者检举性暴力或寻求协助的意愿,更允许加害者逃避责任。

“责怪受害者论述转移加害者罪行焦点,反将受害者推上审判台。社会不再追问当时是否有性同意,反而开始质问受害者的动机、行为、穿着、社交关系乃至诚信。”

“这些论述让受害者更难以寻求医疗救治、检举性暴力或获取援助。”

该组织提醒,国会议员身负公众信任,其言论将直接塑造大众对社会议题的理解与态度。

妇女援助组织呼吁瑟丽娜公开澄清其言论,明确表明性同意必须出于自愿,且随时可以撤回,当下的同意并不代表默许未来行径,而强奸的所有责任都在于加害者身上。

马来西亚近期围绕“性犯罪中的同意与追责”展开一系列社会辩论,包括瑟丽娜的言论。此前,多名公众人物的言论也曾招致审视,指责存有转移加害者责任之嫌。

去年9月,联邦直辖区宗教司阿末法瓦兹(Ahmad Fauwaz Fadzil Noor)曾建议,参与自愿性行为的未成年少女应承担同等责任,而非在法律下获得豁免。

他的这番言论,似乎是在为吉兰丹总警长尤索夫玛麦的建议护航。此前尤索夫建议,若未成年者在你情我愿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受法律惩罚的不应只是男方,女方也应该面对法律的制裁。

尤索夫的言论引发强烈反弹。行动党顾问林冠英敦促他撤回此一“荒谬”建议,自由律师团联合创办人拉蒂花则批评警方的建议“荒谬至极”,掌管法律及体制改革事务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也驳斥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