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安华称吉隆坡高庭当初宣判基督教徒可使用“阿拉”字眼仅适用于砂拉越后,国盟总秘书韩沙再努丁批评安华所言不对。

“这清楚显示,首相很鲁莽,没仔细阅读吉隆坡高庭的裁决内容。”

韩沙再努丁今日发文告表示,安华理应更明智,不应撤回政府的上诉。

他强调,在该案中,海关当时是在雪邦吉隆坡廉价机场(LCCT,现已停用)没收吉尔艾琳行李中的8张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教材光碟,而非在砂拉越。

因此他认为,吉隆坡高庭的裁决不仅仅适用于砂拉越。

他说,安华曾于1986年出任一个内阁委员会时,与时任司法部长詹姆斯(James Peter Ongkili)和时任副首相嘉化巴巴一起研究《圣经》中不应使用的伊斯兰术语,因此安华应意识到此课题的敏感以及可能引起的混淆。

他也质问安华政府在决定撤回上诉前,是否有先咨询马来统治者以及雪州、联邦直辖区和吉打宗教理事会。

雪兰莪宗教理事会(MAIS)今日曾发文告批评联邦政府,在未咨询所有利益相关者下,单方面决定撤销上诉。

雪兰莪宗教理事会、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宗教理事会(MAIWP)与吉打宗教理事会(MAIK)曾获准成为“法庭之友”,为这起“阿拉”字眼案提供意见或协助。

国盟之前上诉是尊重司法

另外,韩沙再努丁表示,前朝国盟政府之前坚持上诉“阿拉”字眼案是正确做法,这让法庭程序能够继续,直到联邦法院作出判决。

他说,这也显示国盟政府尊重司法程序,但现任政府却不让法庭程序走完。

他指,撤回上诉显示安华政府对大马多元族群及多元宗教不敏感。

“希望这些解释能让大家明白,为何我和内政部当时决定继续上诉。”

韩沙再努丁当时是内政部长,时任首相则是慕尤丁和国盟政府。

政府撤回吉尔艾琳案上诉

安华昨日阐明,吉隆坡高庭当初宣判基督教徒可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其实仅适用于砂拉越。

安华今日再表示,政府将维持现状,不改变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的政策。目前,大多数州属的伊斯兰法律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

吉尔艾琳(Jill Ireland)是砂拉越马兰诺裔基督教徒。她于2008年11月5日从印尼雅加达乘搭飞机返国,抵达吉隆坡廉价机场终站时,海关没收其行李中的8张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教材光碟。

内政部较后解释,这些含有“阿拉”字眼光碟威胁国家安全,且使用查禁的字眼,违反伊教发展局(JAKIM)指南,因此没收这些光碟。

吉尔艾琳遂在2010年兴讼,挑战政府的没收决定。2021年3月10日,吉隆坡高庭判吉尔艾琳胜诉,并裁决政府于1986年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是错误的做法。

高庭法官诺比阿里芬(Nor Bee Ariffin)当时裁决,马兰诺基督教徒有权在宗教和教育课题上使用“阿拉”字眼。

诺比阿里芬也指出,没证据显示,使用马来语的基督教原住民在过去400多年使用“阿拉”字眼,曾对公共秩序构成威胁。

事后,时任国盟政府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挑战有关判决。不过,安华政府在今年4月18日撤回上诉。